• 使用對象:提供本校學生社團或各單位專案借用。
  • 專案借用之活動內容:
  1. 提供學生社團從事學術、藝文或集會性質之活動為原則,非經核准不得從事其他用途。學務處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下稱本組)保有場地租借與否最終核定權。
  2. 行政與教學單位借用,以不影響學生社團使用時得核准之。
  3. 校外單位借用,於不影響前項使用時,得核准之。
  • 場地開放時間:依本組公告之開館時間。
  • 場地開放登記借用時間:每學期場地之開放借用,依本組公佈之場地開放期程為準。
  • 場地開放借用時段:早上08:30-12:30、下午13:00-17:00、晚上17:30-21:30。
  • 收費標準:
 
  • 場地借用方式:
  1. 進入活動中心場地借用管理系統,由「場地狀況查詢」查詢新月台二樓多功能空間可借用之場地及時段。
  2. 僅限「專案借用」,最遲於活動二週前填寫專案場地借用申請表、活動及場地企劃書(含節目表)及新月台二樓多功能空間使用公約,以「紙本」送件至第一學生活動中心辦公室辦理。
  3. 本組收件後審查約3-4個工作天,審核通過後將email通知繳費(週一至週五08: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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