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借用場地辦理地點
相關文件請送至一活辦公室。
辦理專案場地借用注意事項
- 除學生事務處各單位外,請務必附上「活動企畫書」。
- 有向課外活動組申請活動者,請務必填寫「活動編號」。
- 場地時段之登記,以紙本送件時間排列優先順序,恕不接受電話或口頭預約。
- 行政程序需時處理,為免審核完成時,原可借用之場地已被登記,建議可多選擇作為備案。
- 申請是否接受與核准,經本組內部行政程序完成後,將會主動告知審核結果。
- 其他未竟事項,依本校「國立臺灣大學學務處學生活動中心場地管理辦法」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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