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借用場地程序
 
  1. 進入社團活動資訊系統,由“場地狀況查詢”查詢可借用之場地及時段。
  2. 填具專案場地借用表並附上活動企畫書。
  3. 送交活動中心辦公室。
  4. 等候通知。

 

專案借用場地辦理地點

相關文件請送至一活或二活辦公室。



 

辦理專案場地借用注意事項
 
  1. 除學生事務處各單位外,請務必附上「活動企劃書」。
  2. 有向課外活動組申請活動者,請務必填寫「活動編號」。
  3. 場地時段之登記,以紙本送件時間排列優先順序,恕不接受電話或口頭預約。
  4. 行政程序需時處理,為免審核完成時,原可借用之場地已被登記,建議可多選擇作為備案。
  5. 申請是否接受與核准,經本組內部行政程序完成後,將會主動告知審核結果。
  6. 其他未竟事項,依本校「國立臺灣大學學務處學生活動中心場地管理要點暨收費標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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