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学年度社团办公室、置物柜、储藏室续用登记公告

110学年度社团办公室、置物柜、储藏室续用登记

一、自110715110813,受理110学年度之社团办公室、置物柜、储藏室续用登记。请109学年度配有社团办公室、置物柜、储藏室之社团,若须续用者,务必于813日下午5时前以电子邮件寄送“已核章”之续用登记表电子档及相关附件至acenter@ntu.edu.tw (照片或PDF档皆可。若无法取得社章则可先缴交档案,开学(922)后再补社章。指导老师签名可以指导老师同意之电子邮件替代)(请参考一活社办现况二活社办现况)
一活社办现况
http://www.active.ntu.edu.tw/A4
二活社办现况
http://www.active.ntu.edu.tw/A5


二、依据“国立台湾大学学生活动中心社团办公室管理规则”第六条规定,已配置社办之社团于申请社办前,必须先完成社团登记且未被停社,请务必于申请社办续用期限内,先完成课外活动组110-1学期社团基本资料登记之google表单线上登记!课外活动组110-1学期社团基本资料登记公告如下:     https://osa_activity.ntu.edu.tw/board/detail/sn/2340


三、申请表格,敬请于下列网址下载表格。配有二活技艺社办之社团除社办续用登记表外,请务必另外填写社团办公室续用声明书
http://www.active.ntu.edu.tw/filez/detail/category/5
填妥完毕后,以电子邮件寄送“已核章”之续用登记表电子档及相关附件至acenter@ntu.edu.tw(照片或PDF档皆可)


逾期未交件者,将视为无社办使用需求。其社办将于110学年开学后,开放其他社团登记使用。如有特殊原因造成无法于期限内交件者,请于期限前以电子邮件(acenter@ntu.edu.tw)说明理由及补件日期。


五、“国立台湾大学学生活动中心社团办公室管理规则”于1031223日本校103学年度第1学期学生辅导委员会修正通过公告施行,如有任何相关问题及建议,请与活动中心联络(一活:陈聪贤02-33663249,二活:徐伟翰02-33665595)。


学生活动中心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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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学年度社团办公室续用登记表 docx
1-110学年度社团办公室续用登记表 odt
1-110学年度社团办公室续用登记表 pdf
3-社办续用声明书--二活技艺社办空白 docx
3-社办续用声明书--二活技艺社办空白 odt
3-社办续用声明书--二活技艺社办空白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