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社團辦公室、置物櫃、儲藏室續用登記公告
110學年度社團辦公室、置物櫃、儲藏室續用登記
一、自110年7月15日起至110年8月13日止,受理110學年度之社團辦公室、置物櫃、儲藏室續用登記。請109學年度配有社團辦公室、置物櫃、儲藏室之社團,若須續用者,務必於8月13日下午5時前以電子郵件寄送「已核章」之續用登記表電子檔及相關附件至acenter@ntu.edu.tw (照片或PDF檔皆可。若無法取得社章則可先繳交檔案,開學(9月22日)後再補社章。指導老師簽名可以指導老師同意之電子郵件替代)(請參考一活社辦現況及二活社辦現況)。
★一活社辦現況:
http://www.active.ntu.edu.tw/A4
★二活社辦現況:
http://www.active.ntu.edu.tw/A5
二、依據「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活動中心社團辦公室管理規則」第六條規定,已配置社辦之社團於申請社辦前,必須先完成社團登記且未被停社,請務必於申請社辦續用期限內,先完成課外活動組110-1學期社團基本資料登記之google表單線上登記!課外活動組110-1學期社團基本資料登記公告如下: https://osa_activity.ntu.edu.tw/board/detail/sn/2340
三、申請表格,敬請於下列網址下載表格。配有二活技藝社辦之社團除社辦續用登記表外,請務必另外填寫社團辦公室續用聲明書。
http://www.active.ntu.edu.tw/filez/detail/category/5
填妥完畢後,以電子郵件寄送「已核章」之續用登記表電子檔及相關附件至acenter@ntu.edu.tw(照片或PDF檔皆可)。
四、逾期未交件者,將視為無社辦使用需求。其社辦將於110學年開學後,開放其他社團登記使用。如有特殊原因造成無法於期限內交件者,請於期限前以電子郵件(acenter@ntu.edu.tw)說明理由及補件日期。
五、「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活動中心社團辦公室管理規則」於103年12月23日本校10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輔導委員會修正通過公告施行,如有任何相關問題及建議,請與活動中心聯絡(一活:陳聰賢02-33663249,二活:徐偉翰02-33665595)。
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