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学年度社团办公室、置物柜、储藏室续用登记

一、自109615109717(周一至周五上班日08:0017:00,受理109学年度之社团办公室、置物柜、储藏室续用登记。请108学年度配有社团办公室、置物柜、储藏室之社团,若须续用者,务必于717日下午5时前缴交续用登记表(请参考一活社办现况二活社办现况)。 一活社办现况 http://www.active.ntu.edu.tw/A4 二活社办现况 http://www.active.ntu.edu.tw/A5
二、依据“国立台湾大学学生活动中心社团办公室管理规则”第六条规定,已配置社办之社团于申请社办前,必须先完成社团登记且未被停社,请务必于申请社办续用期限内,先到课外活动组完成109-1学期社团登记
三、申请表格,敬请至活动中心网页下载表格。http://www.active.ntu.edu.tw/filez/detail/category/5 填妥完毕后,以纸本方式送一、二活办公室申请。
四、逾期未交件者,将视为无社办使用需求。其社办将于109学年开学后,开放其他社团登记使用。如有特殊原因造成无法于期限内交件者,请于期限前以电子邮件(yangkuocheng@ntu.edu.tw )说明理由及补件日期。
五、“国立台湾大学学生活动中心社团办公室管理规则”于1031223日本校103学年度第1学期学生辅导委员会修正通过公告施行,如有任何相关问题及建议,请与活动中心杨国城辅导员(Tel02-3366-3247)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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