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社團辦公室、置物櫃、儲藏室續用登記

一、自109615109717(週一至週五上班日08:0017:00,受理109學年度之社團辦公室、置物櫃、儲藏室續用登記。請108學年度配有社團辦公室、置物櫃、儲藏室之社團,若須續用者,務必於717日下午5時前繳交續用登記表(請參考一活社辦現況二活社辦現況)。 一活社辦現況 http://www.active.ntu.edu.tw/A4 二活社辦現況 http://www.active.ntu.edu.tw/A5
二、依據「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活動中心社團辦公室管理規則」第六條規定,已配置社辦之社團於申請社辦前,必須先完成社團登記且未被停社,請務必於申請社辦續用期限內,先到課外活動組完成109-1學期社團登記
三、申請表格,敬請至活動中心網頁下載表格。http://www.active.ntu.edu.tw/filez/detail/category/5 填妥完畢後,以紙本方式送一、二活辦公室申請。
四、逾期未交件者,將視為無社辦使用需求。其社辦將於109學年開學後,開放其他社團登記使用。如有特殊原因造成無法於期限內交件者,請於期限前以電子郵件(yangkuocheng@ntu.edu.tw )說明理由及補件日期。
五、「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活動中心社團辦公室管理規則」於1031223日本校10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輔導委員會修正通過公告施行,如有任何相關問題及建議,請與活動中心楊國城輔導員(Tel02-3366-3247)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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