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借用場地程序
- 尋找適合所需用途、人數之尚無人使用之場地。
- 攜帶本校有效之教職員工生證件,至活動中心辦公室。
- 影印證件後填寫“臨時借用場地申請登記表”,即可使用場地。
臨時借用場地辦理時間地點
開館時間均可辦理。(請參閱開閉館時間)
借用一活場地請至一活辦公室。
借用二活場地請至二活辦公室。
辦理臨時場地借用注意事項
- 必須本人親自持有證件登記。
- 一張證件限借用一個場地。
- 臨時借用只能借用當日的當時段,不能預約登記。
- 若場地已有社團登記但尚未使用,仍可辦理臨時借用。待該登記(並已辦妥場地確認)之社團進入場地使用時,便須將場地讓予該社團。
- 欲查詢場地是否已有社團登記,請進入“社團活動資訊系統”,點選“場地狀況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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