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社團辦公室、置物櫃、儲藏室續用登記
續用登記
104學年度社團辦公室、置物櫃、儲藏室續用登記
續用登記申請表

一、自104年6月15日至104年7月6日止,開始接受104學年度之社團辦公室、置物櫃、儲藏室續用登記。請103學年度配有社團辦公室、置物櫃、儲藏室之社團,若須續用者,務必於7月6日前繳交續用登記表(請參考一活社辦現況二活社辦現況)。

二、請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完畢後,以紙本方式送一、二活辦公室申請。

三、逾期未交件者,將視為無社辦使用需求。其社辦將於104學年開學後,開放其他社團登記使用。如有特殊原因造成無法於期限內交件者,請於期限前以電子郵件(peggywang@ntu.edu.tw, ivyjhao@ntu.edu.tw)說明理由及補件日期。

四、「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活動中心社團辦公室管理規則」於103年12月23日本校10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輔導委員會修正通過公告施行,如有任何相關問題及建議,請與活動中心王姐或趙姐(33663247,33665596)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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