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学年度第2学期“一活礼堂场地登记协调会”

说明

为避免社团因借用礼堂场地产生冲突及有效利用场地资源,故依“97学年度第1学期学生自治团体及社团辅导委员会”会议结论办理。

 
办理期间

一、纸本登记:99/12/22(三)上午10:00至100/01/02(日)晚上22:00期间,携带“社章”至“一活办公室”进行登记。

二、开会日期:100/01/06(四)下午12点40分,于一活礼堂召开协调会及礼堂使用说明会。

 
办理方式

一、先进行“纸本登记”:
(一)请下学期有借用礼堂需求之各社团,自99/12/22起至100/01/02期间,携带社章至一活办公室进行登记。
(二)可登记期间为100/02/21(第2学期上课开始)~100/06/26(暑假前一天)之礼堂场地。
(三)登记期间无登记先后之问题,即使所欲借用之日期已被其他社团登记,亦可继续登记,藉以显示有冲突、需协调之时段。登记协调之情形,同学可至一活办公室查询登记状况。
(四)本阶段之纸本登记仅表示各社团之意愿,方便所有单位私下协调,非正式结果。
二、登记期间,请先自行进行协调:
(一)如发现登记日期有冲突者,请于登记期间私下先进行协调。
(二)协调后,要更改登记时段者,请带社章修改登记资料。
(三)麻烦各社团尽量于纸本登记期间完成协调。
三、召开协调会:
(一)协调会时将公告登记结果。如仍有场地冲突之时段,则当场进行协调。协调不成者,则以抽签决定。

 
注意事项

一、各社团仅限登记一个“正式表演当日之下午及晚间时段”,六日则包含上午。事前规划时,请注意活动中心开放时间,以免登记到闭馆时段。排练时段请另自行上网登记。

二、为保障场地借用之公平性,事后如必需交换场地,需经活动中心同意,私下交换者取消下次参加协调会资格。登记后如未使用,且无不可抗力之因素者,亦取消下次参加协调会资格。

三、为保障社团自身权益,请下学期有借用礼堂需求者,务必派员参加。

四、协调会结束后,将直接进行“礼堂场地使用说明会”,会后将进行签退,请务必派员参加,未参加说明会之社团将被取消已登记之礼堂场地,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请向活动中心事先说明报准。

五、请勿使用其他社团名义借场,如事后发现实际活动与登记社团不符者,停止该二社团下次参加协调会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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