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社團辦公室、置物櫃、儲藏室續用登記

一、自1116611171(週一至週五上班日08:0017:00,受理111學年度之社團辦公室、置物櫃、儲藏室續用登記。請110學年度配有社團辦公室、置物櫃、儲藏室之社團,若須續用者,務必於71日下午5時前繳交續用登記表(請參考一活社辦現況二活社辦現況)。

一活社辦現況

http://www.active.ntu.edu.tw/A4

二活社辦現況

http://www.active.ntu.edu.tw/A5

二、依據「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活動中心社團辦公室管理規則」第六條規定,已配置社辦之社團於申請社辦前,必須先完成社團登記且未被停社,請務必於申請社辦續用期限內,先到課外活動組完成111-1學期社團登記

三、申請表格,敬請至活動中心網頁下載表格。http://www.active.ntu.edu.tw/filez/detail/category/5

填妥完畢後,以紙本方式送一、二活辦公室申請。

逾期未交件者,將視為無社辦使用需求。其社辦將於111學年開學後,開放其他社團登記使用。如有特殊原因造成無法於期限內交件者,請於期限前以電子郵件(fangchiungju@ntu.edu.tw )說明理由及補件日期。

五、「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活動中心社團辦公室管理規則」於1031223日本校10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輔導委員會修正通過公告施行,如有任何相關問題及建議,請與活動中心方瓊如組員Tel02-3366-5597)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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