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学年度第1学期“一活礼堂场地登记协调会”

说明

为避免社团因借用礼堂场地产生冲突及有效利用场地资源,故依“97学年度第1学期学生自治团体及社团辅导委员会”会议结论办理。

办理方式

一、可登记期间为104/09/14(第一学期上课开始)~ 105/01/17(寒假前一天)之礼堂场地。
二、纸本登记:
104/07/13(一)至104/07/24(五)上班时间,携带“社章”至“一活办公室”进行纸本登记,逾期不候。
三、登记期间,请先自行进行协调
(一)登记期间无登记先后之问题,即使所欲借用之日期已被其他社团登记,亦可继续登记,藉以显示有冲突、需协调之时段,登记协调之情形,同学可至一活办公室查询登记状况。
(二)发现登记日期有冲突者,可于登记期间先行进行协调,协调后要更改登记时段者,请带社章修改登记资料。麻烦各社团尽量于纸本登记期间完成协调。
(三)本阶段之纸本登记仅表示各社团之意愿,方便所有社团私下协调,非正式结果。
四、协调会开会日期:104/08/05(三)下午2点30分,于活大103室召开协调会。
(一)协调会时将公告登记结果。如仍有场地冲突之时段,则当场进行协调。协调不成者,则以抽签决定。请务必派代表“带社章”参加,若未到场,而场地调换发生冲突时,将以到场者优先。
(二)如协调会当日,最后仍无法达成共识,则由现场与会社团进行投票,决定“是否不进行协调,恢复以往自行上网登记”,采行过半之决议。如决定恢复自行上网登记,则尔后将不召开礼堂场地协调会。如决定仍采用协调会之方式,有争议之部分,一律以抽签决定。

注意事项

一、各社团仅限登记一个“正式表演当日之下午及晚间时段”,六、日则包含上午时段。事前规划时,请注意活动中心开放时间,以免登记到休馆时段。排练时段请另自行上网登记。

二、为保障场地借用之公平性,事后如必需交换场地,需经活动中心同意,私下交换者取消下次参加协调会资格。登记后如未使用,且无不可抗力之因素者,亦取消下次参加协调会资格。

三、与校外合办或收费之演讲、座谈、活动,均非本次礼堂场地协调会之对象,请于场地开放网路登记后自行上网借用场地。

四、学期中礼堂后方有教学大楼二期工程(综合教室)施工围篱,故礼堂后门禁止进出,除活动中必须做好场地、人员动线安排及注意安全外,并呼吁各社团在制作道具时必须考量进出动线的限制。

五、请登记借用礼堂之社团务必指派3位同学(社长、活动总召及工作干部)参加104/09/18中午12:30〜13:10“场地使用说明会”,未参加说明会之社团将被取消已登记之礼堂场地,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请向活动中心事先说明报准。为保障社团自身权益,请下学期有借用礼堂需求者,亦请务必派员参加。

六、依国立台湾大学学生活动中心社团违规使用场地处理规则第四条活动中心礼堂之使用,除依第二条规定记点外,若有以下情事发生者,在下学年度之礼堂场地协调会中,将被列入第二顺位名单:一、观众未于晚间十点前全部离开礼堂之情形。二、因活动布置等相关因素,造成影响下一时段使用者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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