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第1學期「固定排練登記」通知
固定排練登記申請表
固定排練第二時段申請表
一、104學年度第一學期固定排練自104年5月11日(一)起至5月22日(五)止受理申請,請先詳閱本通知及「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活動中心固定排練場地使用規則」。
二、104學年度第一學期「固定排練」申請表,填妥後以紙本送一、二活辦公室,逾期不受理,最終結果以「固定排練協調會」為準則。
三、原則上,以維持104學年度第二學期為主,但仍請已獲核可之社團,務必繳交申請表確認,未送者視同放棄申請本次固定排練。
四、104學年度第二學期固定排練時段請參閱「固定排練場次時間表」。
五、新申請固定排練之社團,務請隨申請表附固定排練企劃書,載明社課需使用固定排練場地之必要性,否則不予受理。
六、本次登記以紙本作業為主,各社團初步申請結果,預計將於104年5月27日(三)公布。若發生欲申請時間衝突,各社團可先自行協調,並準備替代方案。
七、104年6月8日(一)下午12:30,於二活705室,召開固定排練協調會,無論場地是否有衝突,所有申請之社團,請務必派代表攜社章參加。若未出席,而場地需調換時,將以現場社團優先。另場地空間許可下,社團得於協調會後,申請第二時段固定排練(相關時程於協調會宣布)。
八、若場地無爭議,預計於104年6月10日(三)前公布正式結果,請固定排練社團上網校對登記場地是否有誤,如發現有誤請於104年6月12日(五)前告知一、二活辦公室修正。
九、固定排練申請結果公布後,即可向課外活動組申請「一般活動」,並將核章後之申請表影本,送一、二活辦公室辦理固定排練場地確認,刪除不使用場次(如期中考、期末考等)。請儘速完成上述手續,以免影響其他社團借用之權益。
十、煩請申請固定排練之社團留意,若於104年6月30日(二)未完成上述手續,將逕予刪除固定排練,釋放場地供其他社團上網借用,相關社團不得有異議。
十一、自104學年度第一學期起,連續2學期未完成活動、場地核可等相關程序之社團,將取消次一學期申請固定排練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