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第2學期「固定排練登記」通知
一、103學年度第二學期固定排練自103年11月24日(一)起至12月5日(五)止受理申請,請先詳閱本通知及「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活動中心固定排練場地使用規則」。
二、103學年度第二學期「固定排練」申請表,填妥後以紙本送一、二活辦公室,逾期不受理,最終結果以「固定排練協調會」為準。
三、原則上,以維持103學年度第一學期固定排練時段為主,但已獲核可之社團,仍務必繳交申請表確認,否則視同放棄申請103學年度第二學期固定排練。
四、新申請固定排練之社團,請隨申請表附固定排練企劃書,載明社課需使用固定排練場地之必要性,否則不予受理。
五、固定排練登記以紙本作業為主,初步申請結果,預計將於103年12月10日(三)前公布。若發生申請時段衝突,相關社團可自行協調。
六、103年12月15日(一)下午13:30,於二活705室,召開固定排練協調會,無論場地是否有衝突,所有申請之社團,務必派代表攜社章參加。若未到場,而場地需調換時,將以現場社團優先。另場地空間許可下,社團得於協調會後,申請第二時段固定排練(相關時程於協調會宣布)。
七、若場地無爭議,預計於103年12月17日(三)前公布正式結果,請固定排練社團上網校對登記場地是否有誤,如發現有誤請於103年12月19日(五)前告知一、二活辦公室修正。
八、固定排練正式結果公布後,即可向課外活動組申請「一般活動」,並將核章後之申請表影本,送一、二活辦公室辦理固定排練場地確認,刪除不使用場次(如期中考、期末考等)。請儘速完成上述手續,以免影響其他社團借用之權益。
九、請申請固定排練之社團留意,若104年1月23日(五)前未完成上述手續,將逕予刪除固定排練,釋放場地供其他社團上網借用,相關社團不得有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