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學年度第二學期固定排練場地確認公告
(99.2.24)
場次時間表
一、於學生活動中心申請固定排練社團,請於99年3月7日前向課活組完成一般活動申請,並帶通過申請之影本至活動中心辦公室辦理固定排練場地核可,3月7日未能完成上述手續者,將逕予刪除固定排練。
二、99年3月7日前若固定排練來不及完成手續,仍可使用場地,前來使用場地時請告知工讀生,將會放寬不登記場地借用未完成之記點,但若未前來使用,或是活動逾時等其他情形,仍將維持記點。
三、請社長及早跟社團同學確認,是否有期中、期末或其他時間之場地是不需使用的,前來活動中心確認場地時請一併辦理刪除不需用場地之手續。
場次時間表
一、於學生活動中心申請固定排練社團,請於99年3月7日前向課活組完成一般活動申請,並帶通過申請之影本至活動中心辦公室辦理固定排練場地核可,3月7日未能完成上述手續者,將逕予刪除固定排練。
二、99年3月7日前若固定排練來不及完成手續,仍可使用場地,前來使用場地時請告知工讀生,將會放寬不登記場地借用未完成之記點,但若未前來使用,或是活動逾時等其他情形,仍將維持記點。
三、請社長及早跟社團同學確認,是否有期中、期末或其他時間之場地是不需使用的,前來活動中心確認場地時請一併辦理刪除不需用場地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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