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第2學期「一活禮堂場地登記協調會」
說明
為避免社團因借用禮堂場地產生衝突及有效利用場地資源,故依「97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自治團體及社團輔導委員會」會議結論辦理。
辦理方式
一、可登記期間為104/09/14(第一學期上課開始)~ 105/01/17(寒假前一天)之禮堂場地。
二、紙本登記:
104/07/13(一)至104/07/24(五)上班時間,攜帶「社章」至「一活辦公室」進行紙本登記,逾期不候。
三、登記期間,請先自行進行協調:
(一)登記期間無登記先後之問題,即使所欲借用之日期已被其他社團登記,亦可繼續登記,藉以顯示有衝突、需協調之時段,登記協調之情形,同學可至一活辦公室查詢登記狀況。
(二)發現登記日期有衝突者,可於登記期間先行進行協調,協調後要更改登記時段者,請帶社章修改登記資料。麻煩各社團盡量於紙本登記期間完成協調。
(三)本階段之紙本登記僅表示各社團之意願,方便所有社團私下協調,非正式結果。
四、協調會開會日期:104/08/05(三)下午2點30分,於活大103室召開協調會。
(一)協調會時將公告登記結果。如仍有場地衝突之時段,則當場進行協調。協調不成者,則以抽籤決定。請務必派代表「帶社章」參加,若未到場,而場地調換發生衝突時,將以到場者優先。
(二)如協調會當日,最後仍無法達成共識,則由現場與會社團進行投票,決定「是否不進行協調,恢復以往自行上網登記」,採行過半之決議。如決定恢復自行上網登記,則爾後將不召開禮堂場地協調會。如決定仍採用協調會之方式,有爭議之部分,一律以抽籤決定。
注意事項
一、各社團僅限登記一個「正式表演當日之下午及晚間時段」,六、日則包含上午時段。事前規劃時,請注意活動中心開放時間,以免登記到休館時段。排練時段請另自行上網登記。
二、為保障場地借用之公平性,事後如必需交換場地,需經活動中心同意,私下交換者取消下次參加協調會資格。登記後如未使用,且無不可抗力之因素者,亦取消下次參加協調會資格。
三、與校外合辦或收費之演講、座談、活動,均非本次禮堂場地協調會之對象,請於場地開放網路登記後自行上網借用場地。
四、學期中禮堂後方有教學大樓二期工程(綜合教室)施工圍籬,故禮堂後門禁止進出,除活動中必須做好場地、人員動線安排及注意安全外,並呼籲各社團在製作道具時必須考量進出動線的限制。
五、請登記借用禮堂之社團務必指派3位同學(社長、活動總召及工作幹部)參加104/09/18中午12:30〜13:10「場地使用說明會」,未參加說明會之社團將被取消已登記之禮堂場地,如有特殊原因無法參加,請向活動中心事先說明報准。為保障社團自身權益,請下學期有借用禮堂需求者,亦請務必派員參加。
六、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活動中心社團違規使用場地處理規則第四條活動中心禮堂之使用,除依第二條規定記點外,若有以下情事發生者,在下學年度之禮堂場地協調會中,將被列入第二順位名單:一、觀眾未於晚間十點前全部離開禮堂之情形。二、因活動佈置等相關因素,造成影響下一時段使用者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