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第1學期「固定排練登記」通知
一、105學年度第一學期固定排練自105年5月9日(一)起至5月20日(五)止受理申請,請先詳閱本通知及「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活動中心固定排練場地使用規則」。
二、105學年度第一學期「固定排練」申請表,填妥後以紙本送一、二活辦公室,逾期不受理,最終結果以「固定排練協調會」為準則。
三、原則上,以維持104學年度第二學期為主,但仍請已獲核可之社團,務必繳交申請表確認,未送者視同放棄申請本次固定排練。104學年度第二學期固定排練時段請參閱「固定排練場次時間表」。
四、新申請固定排練之社團,務請隨申請表附固定排練企劃書,載明社課需使用固定排練場地之必要性,否則不予受理。
五、本次登記以紙本作業為主,各社團初步申請結果,預計將於105年5月25日(三)前公布。若發生欲申請時間衝突,各社團可先自行協調,並準備替代方案。
六、105年6月6日(一)下午12:30,於二活705室,召開固定排練協調會,無論場地是否有衝突,所有申請之社團,請務必派代表攜社章參加。若未出席,請書面敘明理由,無故缺席之社團,取消本次固定排練申請。另場地空間許可下,社團得於協調會後,申請第二時段固定排練(相關時程於協調會宣布)。
七、若場地無爭議,預計於105年6月8日(三)前公布正式結果,請固定排練社團上網校對登記場地是否有誤,如發現有誤請於105年6月10日(五)前告知一、二活辦公室修正。
八、固定排練申請結果公布後,即可向課外活動組申請「一般活動」,並將核章後之申請表影本,送一、二活辦公室辦理固定排練場地確認,刪除不使用場次(如期中考、期末考等)。請儘速完成上述手續,以免影響其他社團借用之權益。
九、煩請申請固定排練之社團留意,若於105年6月30日(四)未完成上述手續,將逕予刪除固定排練,釋放場地供其他社團上網借用,相關社團不得有異議。
十、自104學年度第一學期起,連續2學期未完成活動、場地核可等相關程序之社團,將取消次一學期申請固定排練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