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112學年度畢業典禮
畢業生致詞代表甄選辦法
- 目 的:甄選本校應屆畢業生1人(或組),於112學年度畢業典禮(日期:113年5月25日,星期六)代表全體畢業生致詞。
- 主辦單位:學生事務處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
- 甄選資格:
- 本校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須依規定提出學位考試申請)之應屆畢業生,未有懲處紀錄者。
- 不以1人為限,可多人組隊報名;不以口語表達為限,可以演講、歌唱、舞蹈等方式呈現。
- 甄選程序:分初選及決選二階段進行。
- 初選:
- 由各學院推薦1至3人(或組)代表參加甄選。
- 自由報名,由主辦單位審查報名資料是否符合甄選資格。
- 參選人數為6人(或組)以上時,由學務長召集學務處教授兼職主管、課外活動指導組主管及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主管組成預審小組,選出5人(或組)進入決選。
- 決選:由主辦單位成立甄選小組,採面試方式,請通過初選者親自上臺演示,每組4分鐘,由甄選小組以四項標準:1.口齒清晰(20%);2.儀態臺風(20%);3.文案內容(40%);4.臨場表現(20%)進行評分。
- 甄選名額:取最優之1人(或組),另備取1人(或組),均須全程參加畢業典禮。
- 初選:
- 報名方式:
- 以電子郵件寄至 acenter@ntu.edu.tw報名送件,多人組隊由聯絡人代表送件,學院推薦請於報名表核章後掃描送件。
- 報名時請備齊下列資料:
- 報名表1份。
- 致詞文案1份(請以A4版面、14號標楷體、行距20繕打,字數約為600~800字,時間約4分鐘)。請於文案中強調個人(或團體)於臺大的學習經驗與體會。
- 自行錄製一段朗讀致詞稿的影片,上傳至個人雲端空間。
- 報名期間:113年3月18日(星期一)起至3月29日(星期五)17:00(以電子郵件收到時間為準)止,逾期不予受理。
- 相關事宜洽詢: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 徐偉翰資深專員( 02-33665595 , chiccoshyu@nt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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