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致詞代表甄選辦法
報名表下載

一、目 的:公開甄選本校應屆畢業生1名,於104學年度畢業典禮(時間:105年6月5日星期日)代表全體畢業生致詞。

二、主辦單位:學生事務處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

三、報名資格:本校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須依規定提出學位考試申請)之應屆畢業生,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B以上或歷年學業成績平均B以上,每學期操行成績A以上,並具有敦品勵學、愛國愛校、熱心公益或社團幹部等優良事蹟或表現者。

四、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05年3月24日(星期四)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報名地點:第二學生活動中心3樓305辦公室。

六、報名方式:

  (一)須親自報名及送件。

  (二)報名時請備齊下列資料:

     1、報名表1份(請附2張2吋正面半身照片)。

     2、致詞文稿1份(請以A4紙張、14號標楷體、行距20繕打,字數約為600~800字,時間約4分鐘)。請於文稿中強調個人於臺大的學習經驗與體會。

     3、歷年學業成績單正本1份(請向教務處申請)。

     4、操行成績證明書1份(線上申請,請至https://my.ntu.edu.tw/-->學生專區-->個人資訊-->學生獎懲證明書列印)。

     5、其他優良事蹟或表現等證明文件。

七、甄選程序:由主辦單位成立甄選小組,分初選及決選二階段進行。

  (一)初選:由主辦單位審查報名資格是否符合,初選通過者另行通知參加決選。

  (二)決選:採面試方式,請初選入圍同學親自上臺朗讀致詞文稿,每人4分鐘,由甄選小組以四項標準:1.口齒清晰(20%);2.儀態臺風(20%);3.文稿內容(40%);4.臨場表現(20%)進行評分。

  (三)甄選名額:取最優之第1名,另備取1名。

八、相關事宜洽詢: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 趙靜婷小姐 3366-5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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