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因應疾管署3月1日至4月30日適度放寬防疫措施如下:
 

  1. 自3月1日起開放臨時借用,相關規則如下:
(1) 必須本人親自持有效學生證登記,一張證件限借用一個場地。
(2) 借用期間請務必配合場館疫情規範,包含實名制、全程配戴口罩、遵守用餐規範等措施。
(3) 因應疫情期間,請於登記時提出參與人員名冊(姓名、學號),活動中心將視人數多寡借用場地,申請人不得要求指定場地,館方將不定期巡場確認參與人員。
(4) 臨時借用只能借用當日的當時段,不能預約登記。
(5) 若場地已有社團登記但尚未使用,仍可辦理臨時借用。待該登記(並已辦妥場地確認)之社團進入場地使用時,便須將場地讓予該社團。
(6) 欲查詢場地是否已有社團登記,請進入“社團活動資訊系統”,點選“場地狀況查詢”。
(7) 臨時借用僅提供本校學生臨時性排練、會議、討論等用途,若屬社團一般活動性質者,請依相關規則申請。
 
  1. 自3月4日起恢復一般活動、社內活動申請,同時恢復「活動登記後7天/ 14天內(工作天)完成場地核可程序」之規則,社團如係3月4日前所建立之活動,一律調整自3月4日起算,請社團依限完成借用手續。

 

 

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