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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活動中心因應Covid-19疫情降至2級警戒之防疫措施公告
The epidemic prevention measures for NTU Student Activity Center


實施期間:110年10月5日-110年11月1日
Period: Since Oct. 5th, 2021

依據教育部110.10.04「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辦理
  一、 場地管理:
1.開放社團辦公室及場地借用,場館實施實聯制、量測體溫、全程配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人流(總量)控管,額溫超過攝氏37.5度者禁止進入館舍。
2.除吹奏類樂器外,其他項目同學均需全程配戴口罩,惟應於不需演奏時隨時帶上口罩。以使用個人器材為原則,吹奏類應使用專屬樂器(吹嘴等),不得共用;戲劇類使用之麥克風以專人專用為原則。
3.活動中心所管教室、排練室、社團辦公室等,容留人數皆須符合符合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規定,相關容留人數詳如下表。
4. 依據防疫相關規定,活動過程中禁止飲食,教室暨排練室等(包括一、二活、新生、博雅等)僅供活動使用,一律禁止飲食,並請遵守容留人數上限規定。
5.
 社團辦公室請遵守容留人數上限規定,強烈建議勿於社辦內飲食。
6.場館出入口及各樓層均擺放75%酒精提供同學進行手部清潔消毒。
7.
 使用室內場地要適度開啟門窗,保持場地良好的通風狀態。
8.麥克風、遙控器等設備使用過後,集中回收至辦公室指定回收處,使用75%酒精清潔消毒後,再提供下一組借用者使用。
9.需以一般活動借用場地,取消臨時借用。填妥「社團活動辦理切結書」,並蓋社章及社長簽名,方可借用場地。
   
二、 活大餐廳管理:
1. 活大1樓空間(包括餐廳區、公共閱覽區等),整體容留人數及座位安排以符合2.25平方米/人(保持安全社交距離1.5米/人)為原則。活大1樓空間可容留人數為460人(1,036平方米÷2.25平方米/人=460人)。
2.餐廳開放內用,為確保用餐安全,用餐區桌面仍以隔板區隔用餐者。
3.公共閱覽區於用餐尖峰時間(11:00~14:00、17:00~20:00)提供餐廳消費者內用,桌面亦以隔板區隔用餐者。
4.餐廳用餐區及公共閱覽區座位合計311席
5.活大1樓空間全面保持室內良好通風、落實環境清潔暨消毒、提供消費者75%酒精。
6. 餐廳業者必須遵照衛福部五大防疫指引、臺北市政府餐飲規範及國立臺灣大學校園餐廳餐飲內用準則經營管理餐廳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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