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為培養學生良好生活習慣,增進共用社團辦公室(以下稱「社辦」)社團間情感,並透過合作清潔整理社辦,培養凝聚力及認同感,特辦理整潔評核。

二、依據: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活動中心社團辦公室管理規則」訂定實施計畫。

三、對象:一活、二活配有社辦、儲藏室之社團。
(一)一活2樓、二活4、5、8、9、10樓社辦。
(二)二活儲藏室、大一女地下室儲藏室。 

四、打掃時間:112年11月6日(一)至11月10日(五)。

五、實施方式:
(一)所有配有社辦及儲藏室之社團都須參加社辦整潔評核,評核結果只區分為「合格」與「不合格」,評核不合格之社團有一次複評機會,經複評仍不合格之社團,取消次學年社辦申請資格。
(二)社辦整潔評核不須報名,只需於11月10日(五)前,將社辦整理乾淨整齊即可。

六、評分:
(一)時間:
1.評分時間:112年11月13日(一)至11月17日(五)
2.公佈結果:112年11月22日(三)
3.複審時間(不合格者):112年11月27日(一)至12月1日(五)
(二)評分委員:由學生活動中心社辦管理委員會委員組成。 
(三)評分項目:只評「合格」與「不合格」,過半數委員評定合格即為合格。

七、獎懲:
(一)「合格」社團享有次學年社辦登記優先續用權。
(二)「不合格」社團有一次複評機會,經複評仍不合格之社團,取消次學年社辦申請資格

八、評核結果將於112年12月8日(五)前,公告於校園公佈欄、學生活動中心網頁及FB。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   張家珩 電話:02-3366-6604 信箱:cccheng@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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