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社辦整潔評核」
一、主旨:為培養學生良好生活習慣,增進共用社團辦公室(以下稱「社辦」)社團間情感,並透過合作清潔整理社辦,培養凝聚力及認同感,特辦理整潔評核。
二、依據: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活動中心社團辦公室管理規則」訂定實施計畫。
三、對象:一活、二活配有社辦、儲藏室之社團。
     (一)一活2樓、二活4、5、8、9、10樓社辦。
     (二)二活儲藏室、大一女地下室儲藏室。
四、打掃時間:112年 3 月 6 日(一)至 3 月 10 日(五)
五、實施方式:
    (一)所有配有社辦及儲藏室之社團都須參加社辦整潔評核,評核結果只區分為「合格」與「不合格」,評核不合格之社團有一次複評機會,經複評仍不合格之社團,取消次學年社辦申請資格。
    (二)社辦整潔評核不須報名,只需於3月10日(五)前,將社辦整理乾淨整齊即可。
六、評分:
    (一)評分時間:112年3月13日(一)至3月17日(五)
           公佈結果:112年3月22日(三)
          複審時間(不合格者):112年3月27日(一)至3月31日(五)
    (二)評分委員:由學生活動中心社辦管理委員會委員組成。  (三)評分項目:只評「合格」與「不合格」,過半數委員評定合格即為合格。
七、獎懲:
     (一)「合格」社團享有次學年社辦登記優先續用權。
     (二)「不合格」社團有一次複評機會,經複評仍不合格之社團,取消次學年社辦申請資格
八、評核結果將於112年4月7日(五)前,公告於校園公佈欄、學生活動中心網頁及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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