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1學期「社辦整潔評核」
一、主旨:為培養學生良好生活習慣,增進共用社團辦公室(以下稱「社辦」)社團間情感,並透過合作清潔整理社辦,培養凝聚力及認同感,特辦理整潔評核。
二、依據: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活動中心社團辦公室管理規則」訂定實施計畫。

三、對象:一活、二活配有社辦、儲藏室之社團。

(一)一活2樓、二活458910樓社辦。

(二)二活儲藏室、大一女地下室儲藏室。

四、打掃時間:1101129日(一)~1203日(五)。

五、實施方式:

(一)所有配有社辦及儲藏室之社團都須參加社辦整潔評核,評核結果只區分為「合格」與「不合格」,評核不合格之社團有一次複評機會,經複評仍不合格之社團,取消次學年社辦申請資格。

(二)社辦整潔評核不須報名,只需於1203日(五)前,將社辦整理乾淨整齊即可。

六、評分:

(一)評分時間:1101206日(一)-1210日(五)

公佈結果:1101215日(三)

複審時間(不合格者):1101220日(一)-1224日(五)

(二)評分委員:由學生活動中心社辦管理委員會委員組成。

(三)評分項目:只評「合格」與「不合格」,過半數委員評定合格即為合格。

七、獎懲:

(一)「合格」社團享有次學年社辦登記優先續用權。

(二)「不合格」社團有一次複評機會,經複評仍不合格之社團,取消次學年社辦申請資格

八、評核結果將於1101215日(三)前,公告於學生活動中心網頁、校園公佈欄及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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