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學年度「社團辦公室整潔暨環境美化競賽」

一、主旨:為培養學生良好生活習慣,增進同社團辦公室(之後簡稱社辦)社團間情感,期透過共同清潔整理社辦,培養凝聚力及認同感,並發揮創意美化布置環境。
二、依據:依民國100年9月30日學生活動中心社辦整潔暨環境美化規劃討論會議會議結論,訂定本企劃書。
三、對象:一活、二活配有社辦之社團。
四、時間:100 年11 月13 日~11月24 日止(為期十二天)。
五、地點:一活2樓、二活4、5、8、9、10樓社辦。
六、實施方式:
(一)本次比賽分為二部份,一是整潔比賽、一是環境美化創意競賽。
(二)整潔比賽所有配有社辦之社團都需參加,只區分合格跟不合格,將採取較為寬鬆之標準,不合格社團將限期改善,若逾期仍未改善及未參加清潔競賽之社團,將不能參加下次社辦續用申請,整潔比賽不需報名,只要於11月25日前整理亁淨整齊即可。
(三)環境美化創意競賽採自由報名參加制,以室為單位,可以由單個社團報名,獎金獨得,亦可由複數社團共同報名,獎金均分,每間社辦不能重覆報名,共設四至八個獎項,參加組數十組內取四個獎項,參加組數每增加五組,增加一個獎項,最高限額八個獎項,每個獎項可獲得五千元獎金及獎狀。(報名表
七、比賽辦法:
(一)評分時間:100年11月25~28日。
(二)評分委員:由社辦委員會學生委員及活動中心同仁各4名組成。
(三)評分項目:1、整潔比賽(只評合格與不合格,半數評分委員認為合格即為合格)2、環境美化創意競賽
八、獎懲:
(一)整潔比賽:合格社團享有明年社辦重登記優先續用權,未參加社團或改善後仍不合格社團,明年將不能參與社辦續用登記。
(二)環境美化創意競賽,依參加組數多寡,設有4~8個獎項,每個獎項獎金5000 元。(獎金之發放方式以社團經費補助方式辦理)
(三)獎狀:由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提供。
九、活動預算:本活動之經費由學生活動中心管理組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十、比賽結果將於100年12月10日公告在學生活動中心網頁及學生活動中心公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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